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天然产物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天然产物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然产物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昌源北路1389号航空航天大厦B座第一层
建设单位:云南西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蔚来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航空航天大厦B座1层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1164㎡,设置实验区、办公区,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建设完成后主要开展药用植物、无毒中药材提取实验,检测相关物质含量并建立数据库。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设备安装。施工期间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甲醇、挥发性有机废气。
实验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甲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
无组织废气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C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器皿第四道及以后清洗废水等。实验器皿及物品第四道及以后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已建化粪池(20m³)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噪设备置于室内并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三道清洗废水、药材植物残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破碎玻璃、一般废包装材料能回收的回收外售,不能外售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乙醇、丙酮、甲醇等风险物质。风险物质分区分类存放,建立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四、公示时间
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天然产物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邮箱:kmgxhb@163.com
电话/传真:0871-64881885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65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