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部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弥补执法资源短板、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避免因任务繁杂导致的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等问题,根据《高新财政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高开财〔2024〕64号)文件精神,昆明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部(执法大队)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企业综合服务部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目录代码:B0501;目录名称: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街面巡查与问题发现;2.辅助整治行动;3.辅助开展现场勘查、测量等工作,配合完成现场拍照、录像取证,绘制简易的违建示意图等证据固定工作,保障查处工作顺利开展;4.辅助应急处置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专业化分工协作,将数据整理、辅助整治、辅助勘察及测量等基础性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有效防范因任务繁杂引发的执法程序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加快案件查办处置进度。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5.6万元 /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接主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1.街面巡查与问题发现;2.辅助整治行动;3.辅助开展现场勘查、测量等工作,配合完成现场拍照、录像取证,绘制简易的违建示意图等证据固定工作,保障查处工作顺利开展;4.辅助应急处置工作;5.应急响应时效:接到应急辅助任务通知后,30分钟内抵达指定现场,投诉举报核查辅助任务需在24小时内完成。6.人员资质合规:所有辅助人员需无违法犯罪记录;7.信息采集准确:现场采集的文字、图像、数据信息需真实完整,与实际情况一致,错误率≤2%;8. 服务行为规范:辅助人员统一着装、文明用语,遵守执法现场纪律,年度服务对象投诉率≤3%;9.执法大队对辅助服务的年度满意度≥90%;服务对象(监管主体)对辅助人员服务态度、专业能力的满意度≥85%。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的执行,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属于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企业综合服务部(执法大队)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1月6日到1月12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详见昆明高新产业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部后期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黄幸,0871-66035865
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部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