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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50-202511-10396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高新区 发布日期: 2025-11-18 09:40
名 称: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关于高新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民办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文号: 关键字: 交通,规划,评价,影响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关于高新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民办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5-11-18 09:40
字号:[ ]

按照近期工作安排,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拟开展高新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民办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根据《高新财政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高开财〔2024〕64号)文件精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高新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民办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新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民办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目录代码:A1601目录名称:行业规划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重点评估交通设施用地和土地利用的适应性,并提出交通设施用地和土地利用的优化建议。即从宏观层面探讨控规调整给项目周边交通系统带来的影响,给项目区域其他交通小区带来的交通影响,判定区域交通设施完善程度等问题,从而为支撑区域发展提供更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

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控规调整前后对比分析:通过对项目片区控规调整前后用地、路网、交通组织方案、公交、慢行等各类交通设施的对比分析,评价控规调整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对控规调整带来的项目交通量及交通出行结构的改变等内容进行分析。二是对区域现状评价。通过实地调查,对项目周边现状道路网结构、重要交叉口、交通管理设施、停车设施、公交服务、土地利用等进行分析,评价周边交通供给是否能够满足片区交通容量需求、交通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三是项目交通对周边交通影响评价。根据片区特征,合理预测未来年交通需求量。评价未来年地块周边交通量对周边路网、交叉口、停车、公交等的影响,判断周边路网及设施是否能够承担交通负荷增量,控规的调整是否适应未来城市发展需求。四是提出相关改善措施及建议。规划交通设施规模和布局与规划用地性质、开发强度、人口规模有显著不适应性时,须对评价范围内相关交通设施提出改善措施建议;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容量不足时,应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针对交通设施布局不合理情况,综合考虑规划范围整体用地情况,根据要求调整交通设施用地布局。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本次交通影响评价重点在于论证片区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承载力的匹配关系,对交通设施配置、路网功能布局、土地开发要求等方面提出规划建议。科学配置城市与交通资源,合理规划道路网结构,提高整体交通系统运行质量,提升片区交通环境以及片区土地的良好运用。

通过交通影响评价对控规方案进行协调反馈,促进交通与用地协调发展,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和交评的作用力,解决规划与现实脱节问题,保障规划的可实施性。控规方案的交通影响评价能够提升规划的前瞻性和合理性,同时也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要求。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目标要求

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应对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运行影响进行评价,并根据交通影响的程度提出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提出改善建议。同时符合《昆明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8日到11月24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详见后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文老师,6488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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