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马金铺街道: 现将《昆明高新区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高新区综合管理部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昆明高新区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昆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落实《昆明高新区关于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的建设方案》(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方案”)总体要求,开展试验区2025年建设任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试验区建设与高新区重点产业深度结合,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2025年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夯实试验区2024年度工作基础,查缺补漏,全面开展试验区2025年度各项建设任务,推进试验区建设方案“七高”的重点工作。围绕高新区生物医药、贵金属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深挖产业链、创新链的服务需求,进一步促进试验区的高质量服务要素集聚,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综合能力,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态,有效支撑省、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具体目标为:
——完善服务体系,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夯实现有工作基础,健全试验区政策保障体系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更加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助力高新区每万人当年发明专利授权数、企业每100亿元营业收入所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持续增长。
——打造服务品牌,促进企业品牌升级。围绕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做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实现品牌价值转化。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树立优质服务品牌,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等服务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以高价值品牌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产品优化、效率提升、质量升级,促进高新区知识产权营业收入增速超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速。
——深化服务能力,推进产业强链增效。推进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挥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和产品输出,建立涉外服务合作机制,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突出产业链竞争优势,打造区域特色创新发展增长极。
——强化服务供给,加快实现价值运用。探索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途径,深化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化服务创新,“立足昆明、服务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二、 工作任务
(一)完善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 构建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在现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已开展工作基础上,推动集聚区载体升级扩容和功能布局优化,实现产业服务全要素集聚,建立试验区服务和管理机制,推进试验区运行和组织管理,承担和参与试验区的建设、运行等工作;开展区内重点产业、企业专利监控服务和商标监测服务。至2025年底前,输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及创新模式研究报告1份;围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转化、人才培育、金融服务等相关主题,年度开展宣传活动及培训5场以上。进一步提高试验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形成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构建试验区更加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链。(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经济发展部、商务和投资促进部、政务服务局、科创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园区品牌服务机构,围绕知识产权服务链各专业领域,服务区域内企业,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服务支撑,提升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开展公共服务的能力。探索设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至2025年底前,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4个,服务企业400家以上。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2件,辅导1件以上高价值专利申报中国专利奖。(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部、政务服务局、科创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 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监测服务。开展专利监控服务,对高新区辖区内重点企业已授权发明专利的年费缴费状况进行监测,对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无效的流程化监控,精准监测企业及机构代理质量,精准管理。开展重点企业商标监测服务,面向园区重点企业建立白名单,通过人工智能搜索、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企业商标疑似被第三人侵权、假冒、抢注的行为进行监测、比对和分析,并定期形成报告。至2025年底前,为1家园区内重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数据加工服务,对园区内不少于50家重点企业提供商标监测服务,并定期形成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科创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 建立试验区知识产权宣传机制。积极开展知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册、面对面沟通等方式,为园区企业解答有关专利授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宣讲各级知识产权惠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至2025年底前,印发宣传册2000册以上,发布相关媒体报道,扩大集聚区品牌效应。发布试验区建设相关宣传报道100篇以上。(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开展试验区服务品牌建设工作
5. 打造行业服务标准规范。遴选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制定试验区公共服务指南、办事清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等,规范知识产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至2025年底前,发布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规范1项。(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6. 推进高新区商标品牌建设。建设昆明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全力推进高新区商标强企工作,以高新区产业链品牌提升为核心,引导园区重点企业加入“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推动打造附加值高、影响力强的企业和区域品牌。至2025年底前,辅导园区内10家以上企业开展品牌升级战略,帮助企业实现品牌价值转化。(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部、商务和投资促进部、科创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7. 开展企业上市知识产权辅导服务。鼓励服务机构为高新区上市科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储备、知识产权对核心技术的支撑性、知识产权代表的技术先进性及行业竞争力、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及应对、核心技术人员团队建设等知识产权专题辅导服务。至2025年底前,为园区内1家具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咨询辅导服务。(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财政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8. 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全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服务,研究制定昆明高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健全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监测评价,探索知识产权对产业产值贡献额核算机制研究。至2025年底,组织园区企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70件以上。(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科创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三)提升产业知识产权服务效能
9. 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推动国家级特色现代中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推动特色现代中药产业及重点细分领域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特色现代中药产业相关标准制定及推广、企业知识产权质量评价和价值评估机制建设、特色现代中药产业大型知识产权运营宣传交流活动和高校院所技术转化活动、专利转移转化调研服务、专利分级评估报告制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构建等工作的开展。至2025年底前,全面推进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提升特色现代中药产业能级,突出产业链竞争优势,打造高新区特色现代中药产业创新发展增长极。(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责任部门:经济发展部、商务和投资促进部、科创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0. 推进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高标准打造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形成一批专利导航成果,建立成果推广机制,面向园区企业,开展专利导航成果备案、发布及运用推广工作,提升企业对导航成果的运用能力。至2025年底前,开展企业专利导航12个,开展发布、推广活动、培训14场以上,培养实务人才350人次以上。深化专利导航的运用模式,提升高新区创新主体运用专利导航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发挥专利导航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支撑作用。(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责任部门:经济发展部、商务和投资促进部、科创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1. 建立涉外服务机构合作机制。鼓励服务机构与南亚东南国家服务机构共同构建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建立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合作机制。不断扩大知识产权服务出口规模,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昆明市重点产业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贸易规模持续增长。至2025年底前,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合作体系研究成果1份。(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部、商务和投资促进部、科创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2.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相关行为,开展专利、商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充分发挥云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功能,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协商和调解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信息检索、管理规范、授权确权法律状态等咨询指导服务。至2025年底,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率100%,严肃查处知识产权类行政处罚案件。(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3. 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园区内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培养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化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发挥高端人才的头雁效应,驱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向更高层面发展。至2025年底,助力园区内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通过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资格考试不少于5名。(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14. 服务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挖掘高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专利转移转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服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等创新服务资源的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责任部门:经济发展部、科创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5. 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建设云南省专利转化运营中心,深入推进专利盘活计划,结合云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云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昆明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孵化载体及试验区专利转化服务平台,挖掘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需求信息,探索建立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集中管理、集成运用和增值二次开发的新兴服务业态,促进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融合发展。开展精准对接服务,实现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次数稳定增长。至2025年底前,建立1个以上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促进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发布专利开放许可声明100件,促成省内企业接受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数量50件次以上。整合现有云南省内知识产权平台,搭建云南省专利转化运营平台并于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建立全省推荐企业库不少于1000户,发布全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不少于700件,开发APP或小程序,实现手机终端可使用平台基础功能。通过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实施,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以专利产业化促进高新区中小企业成长,加快形成产业新质生产力。(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责任部门经济发展部、科创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6. 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提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组织知识产权银企对接会等活动,支持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扩大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公司推进知识产权基金建设。至2025年底前,促成全区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1.5亿元。加快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提供知识资产转化为现金流的途径,加快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应用。发挥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作用,引导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投向高新区重点产业中具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企业,助力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进一步强化生物医药、贵金属新材料、数字经济产业的创新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权重,推动成长性好的被投企业上市。(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责任部门:财政分局(金融办)、股权投资公司,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7. 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区位优势,围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及南亚东南亚地理标志创新发展等主题,加强试验区服务机构与海外机构交流,共促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经济发展部、商务和投资促进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三、 实施步骤
(一)启动建设阶段(2025年1月—2025年2月)。制定2025年度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细化2025年试验区具体建设任务及指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2月—2025年11月)。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各项指标建设工作,深化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开展云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全面推动各项建设工作落细落实。
(三)年度总结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开展项目总结工作,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并制定2026年实施方案。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负责统筹试验区整体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修订完善《关于促进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昆明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专项招商引资政策(试行)》等政策。指导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试验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考核监督制度等相关工作机制,形成配套完善、重点突出、支撑有力的试验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目标任务督办考核和动态管理,推动试验区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力开展试验区建设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试验区有关政策、成效工作、特色案例的宣传报道,发挥试验区对昆明市乃至全省、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二)强化高质量指标考核。建立考核机制,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定期检查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试验区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提高绩效评价水平。加强绩效评价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推进工作落实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作用,提升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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