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项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下子项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二、主管部门:
昆明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三、实施机关:
昆明高新区政务服务局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7〕86号)
五、子项:
1.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县级权限)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县级权限)
【530117001003】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530117001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县级权限)【530117001003】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县级权限)(53011700100301)
4.设定依据
(1)《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大、中型建设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大、中型建设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设工程的范围,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政府投资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实施依据
(1)《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有关审批部门应当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滇中新区管委会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等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6〕39号)附件一第十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省级权限赋予滇中新区管委会行使。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7〕86号)附件第二十三条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将涉及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中型(含中型)以下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云政发〔2018〕36号)附件第十条 大型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省级权限赋予昆明市行使。
(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附件二第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实施机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6.监管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附件二第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实施机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7.实施机关:昆明高新区政务服务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无。
15.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省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建设项目已取得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立项批文、备案或核准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
(3)符合发改、财政等政府相关部门立项批文、备案或核准的规模、功能、工艺、投资等,内容齐备;符合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设计;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要求的项目,符合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大、中型建设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政府投资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无
6.具体改革举措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建立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请示)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备案或核准证
(3)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初步设计文本(含图纸、概算)、勘察报告文件
(5)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7)勘察企业资质证书
(8)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第三条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等,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项内容;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工程概算书;有关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工程设计依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如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立项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等审批文件的文号和名称;……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①收件 接收方式为窗口接收。接收申请的实施机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②登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即时登记申请企业的材料,予以登记并编号。登记信息应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时间、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等内容。
③收件凭证 登记完成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受理人即时给申请企业发放项目编码,收件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④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 窗口受理人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①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批;②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审批,退回修改;③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县级受理范围:由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中、小型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3)审批机构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4)审批机构决定:①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下达行政许可批复的,制作行政许可批复(含电子文档);②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作退件处理。
(5)初步设计批复送达:①批复制作,经审定批准的批复文件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印制《XXX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加盖部门公章。②证件送达,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单位下载电子文书,或领取相关纸质文书。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下载领取的,通过厅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60天,即视为送达。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大、中型建设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第二十九条 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有关审批部门应当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应当对工程建设的规模、标准、使用性质、主要工艺与设备、总图运输、公用辅助设计、生产及生活建筑面积、安全要求、环境保护、工程投资、节能减排、抗震设防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的书面意见。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是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是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有关审批部门应当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4.承诺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现场评审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内)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复
2.审批结果名称:XXX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长期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项目投资概算调整变更,应当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依据:《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以及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并附具与调整概算有关的支撑材料,按照规定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核定,并将核定调整的结果抄报投资主管部门。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原则上应当对概算调整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论证结果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政府批准……。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昆明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十五、备注


